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法制局、规划局开展《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评估工作,并顺利结束。
该《办法》自2007年3月1日施行至今已一年多。开展《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是为了推动立法机关、实施机关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立法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规定的具体措施。
在评估过程中,共召开座谈会10场,发放问卷调查200余份,参与单位100余家。
评估结果表明,该《办法》实施一年来,有效地发挥了规范管理测绘市场的作用,《办法》在近2年内不需要重新修订。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了对《办法》的宣传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不够等。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市规划局将着手整改,以提高全市测绘管理工作水平。(金夏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