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测绘局出台《关于2008年度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08年度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部署。
《意见》明确了2008年度学习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和把握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与测绘依法行政、法治与市场经济建设的关系,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要大力学习贯彻《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深入学习公共行政管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测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驾驭测绘市场的能力。
《意见》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二是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围绕年度学习任务,每季度至少安排干部法制讲座一次,并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三是健全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意见》强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学法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干部学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干部学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要创新形式,注重实践,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姚承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