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万勇治报道 近日,青海省测绘局向各州(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发出《关于印发2008年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他们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局要求,各地区测绘单位在制定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中,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测绘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带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开展测绘法律宣传,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五是加强测绘依法行政,规范地图市场行为;六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加强测绘行政管理。
在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带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方面,青海省测绘局要求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测绘业务骨干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结合“五五”普法的要求,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新举措。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学法用法档案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划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