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29日是新测绘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5周年纪念日,也是今年的测绘法宣传日。各地围绕今年的主题,集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测绘法制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正所谓“温故而知新”,测绘法宣传日设立至今已有15年,实践证明,它是开展测绘法制宣传的一种好形式。本篇报道旨在归纳回顾这15年来的进展,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概貌。
飘舞的彩旗,鲜红的标语,喧天的锣鼓,如潮的人流,每年测绘法宣传日,这道绚丽的风景总会出现在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的街道、广场上。许多行人被这浓烈的气氛所吸引,纷纷驻足索要地图和宣传材料。这些由测绘部门精心制作的以地图为载体的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既便于保存又很实用,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经常是几百上千份宣传品一个上午就发放一空。在制作精美的宣传展板前,市民们仔细阅读,细心品味,畅游于测绘知识的海洋。在咨询台前,领导和专家们一一回答人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活动现场呈现出一派浓厚的普法氛围。
自1993年至今,测绘法宣传日已走过15年的历程,它以规格高、规模大、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影响也越来越大,成为测绘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
日期:历经三次变化
199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测绘法律,是在共和国土地上从事测绘活动和测绘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测绘史揭开了新的一页,测绘工作开始全面走上法制轨道。为了使这部大法深入人心,国家测绘局决定,在6月20日星期天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作了周密部署。
1993年6月20日,是我国测绘发展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第一个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十个大中城市全面展开,测绘法和测绘知识第一次大规模地走入公众的视野。人如海,车如流,彩旗飘扬,锣鼓喧天,这一切都在隆重宣告,测绘业无法可依的状况已成为历史。
为了使宣传贯彻测绘法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推动全社会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法,1994年6月,国家测绘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将每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定为测绘法宣传日。从这一年起一直到2001年,各地每年都在这个日子组织开展隆重热烈的宣传活动。
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测绘法修订案,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测绘法的颁布施行,更加完善了我国的测绘法律制度,为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提供了新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为我国测绘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国家测绘局决定,将12月1日新测绘法实施的日子定为每年的测绘法宣传日。尽管时值寒冬腊月,但各地测绘法宣传活动却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2004年初,为更好地发挥测绘法宣传日的作用,使宣传日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国家测绘局决定,从这年起将测绘法宣传日由每年的12月1日调整为8月29日,即测绘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纪念日。
尽管测绘法宣传日日期历经三次变化,但每一次变化都体现出国家测绘局力求把宣传日打造成向社会公众宣传测绘工作、普及测绘知识的重要平台,为测绘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这一目的。事实证明,这个目标已经实现。
主题内容:每年各有侧重
每年测绘法宣传日前夕,国家测绘局都专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印发文件,明确每年的宣传主题、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统一安排部署。除了一些常年不变的宣传内容,如测绘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测绘法律知识和测绘专业知识,测绘成果在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中发挥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等之外,每年宣传日的主题和内容,基本上是结合当年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确定的,因此各有侧重,这样就可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确保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
例如,2002年新测绘法颁布实施,为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根据新测绘法,国家测绘局对原有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制定了具体的立法计划。各地也着手修订测绘管理条例,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和修订。这一年,由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六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进入关键的执法检查与抽查阶段。围绕这些重点工作,2002年测绘法宣传日的主题定为“加强测绘法制建设,促进测绘事业发展;强化国家版图意识,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测绘工作做出了“要加大测绘统一监管力度,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指示。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将产生深远影响。为此,2004年测绘法宣传日的主题定为“加强统一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测绘服务与保障能力”,重点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对测绘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测绘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测绘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等工作,以及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内容。宣传日期间,测绘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00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转发国家测绘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八部门随后联合召开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这项工作。与此相对应,2005年测绘法宣传日的主题为“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宣传内容主要是测绘法和有关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图知识。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测绘法修订出台后第一部重要的配套行政法规。测绘法宣传日主题由此定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成果广泛应用”,宣传内容主要围绕这部条例。这一年的宣传日活动有一个亮点——首次面向社会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本次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广大群众热情参与,组委会共收到征集主题44个、口号248条,其中不乏佳作,如“测神州经纬,绘祖国蓝图”“建小康,测绘先行提供保障;创和谐,测绘成果服务社会”。通过这次活动,动员了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07年,是测绘法修订实施5周年,也是落实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的宣传日重点宣传测绘法修订实施5年来测绘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测绘法制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测绘统一监管取得的新突破,测绘保障能力取得的新提高。为了使全社会继续关注、了解、支持测绘事业,今年,国家测绘局再次面向社会征集宣传日主题、口号,并第一次开展了公益短信与宣传标识的有奖征集。组委会共收到256份应征稿件,经过认真评议,最终确定了“发展测绘事业,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宣传主题,以及10条宣传口号、一条宣传短信和一个宣传标识。首次亮相的宣传标识以蓝色为基调,以测绘的第一个英文字母“S”为主要设计元素,经变化组合而成阿拉伯数字“5”,既表达了今年是落实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又体现了测绘法修订实施5周年的含义。
可以说,每年测绘法宣传日确立不同的主题与内容,使宣传日活动更具强烈的主题色彩和鲜明的时代特色。
2004年,甘肃兰州举办“爱祖国、识版图”万人签名活动。
2005年,辽宁省测绘局与沈阳市测绘主管部门领导向行人介绍国家版图知识。
宣传活动:呈现四大亮点
每年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地测绘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测绘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呈现出领导重视、形式多样、宣传广泛、人人参与四大亮点,在全社会掀起了遵守测绘法、维护测绘法、传播测绘法的新高潮。
亮点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
15年来,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测绘局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亲自参加各种座谈会并讲话,深入户外活动现场进行指导,为宣传日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993年6月18日,测绘法颁布新闻发布会暨测绘知识有奖竞赛颁奖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出席会议并为一等奖获奖者颁奖。2002年11月30日,贯彻实施测绘法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这次会议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测绘局五个部门联合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出席会议,姜春云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测绘法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8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家测绘局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实施座谈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鹿心社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每年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国家测绘局领导都会走上北京街头,参与各宣传点的活动。宣传日期间,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也以发表电视讲话或在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出席测绘法颁布实施座谈会、亲自到宣传点参加活动等形式,为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助威。2001年,黑龙江省副省长马淑洁在省报上发表纪念测绘法实施8周年的文章。2005年,吉林省人大副主任李介车、副省长陈晓光、长春市副市长王学占等省市领导同测绘职工一起,走上街头参加宣传活动;江西省人大法工委和环资委、省政府法制局、省测绘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文甫、副省长危朝安到会讲话。2006年,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在宣传活动现场发表讲话。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带头参与,成为每年各地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一大亮点,为大规模、高质量、高规格地开展宣传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也吸引了更多媒体的关注。
亮点二:宣传形式丰富多彩。
每年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级测绘主管部门和测绘行业单位都会举办声势浩大、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在主要城市的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彩旗、气球,竖起充气拱形门,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录音,有关领导和专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答疑解惑,增进广大群众对测绘的了解和认识;邀请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领导和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参加测绘法颁布实施座谈会,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讲话或撰写文章,参与测绘法执法检查,到测绘单位视察工作、听取汇报,针对测绘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除了以上传统的宣传形式外,各级测绘主管部门和行业单位还深入挖掘法制宣传资源,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探索测绘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河北,由退休的大妈们组成的秧歌队、锣鼓队、舞狮队每年都会出现在宣传现场,她们载歌载舞,引人注目,高音喇叭里还不时传出宣传测绘法的快板书。在黑龙江哈尔滨索菲亚广场上举行的纪念测绘法修订颁布3周年文艺演出,吸引了众多市民,不少外国友人也来观赏。山西晋城市组织了10辆、临汾市组织了5辆宣传车,在市区巡回宣传。浙江温州市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置了10个测绘法宣传灯箱广告。河南濮阳市订做了500把宣传测绘法的折叠伞向市民发放,信阳市在市中心布置了一条长达3公里的测绘法宣传一条街。宁夏在宣传现场挂出了200条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竞猜谜语,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猜谜,并在宣传日当天印发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活动首日封。甘肃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办了国家版图宣传咨询暨“爱祖国、识版图”万人签名活动,在印有中国版图图形的红色长卷上,一批又一批群众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江西省测绘局和邮政部门合作,印制了测绘法主题明信片1万张;景德镇市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与移动通讯运营商合作,向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宣传短信。还有的地方将测绘法律法规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编辑了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制作了诙谐幽默的漫画,将抽象的测绘法律法规形象化,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一些省市和地方通过制作测绘法宣传教育公益广告、组织普法文艺会演等形式,寓法制于文艺、寓法制于艺术,向市民宣传测绘法律知识,传达法制观念,使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实际,贴近大众。
亮点三:借助媒体拓展宣传广度。
每年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受众广泛、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制作播发宣传测绘法和反映测绘事业发展、测绘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测绘人物的专题广播、电视节目,集中登载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文章,对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进行集中报道等形式,大力拓展宣传广度,形成宣传高潮,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生动的测绘法制宣传教育。
2000年,浙江省测绘局与省电视台合作拍摄了有关正确使用地图的专题片,《浙江日报》同时配发文章。2001年,黑龙江测绘局在发行量较大的《生活报》上连续半个月发表文章,宣传测绘法规和测绘知识;辽宁省测绘局在《辽宁日报》上用两个版面集中宣传测绘法和辽宁测绘事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2002年,《福建日报》刊登了全省测绘行业祝贺新测绘法实施的广告,并在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之前播放新测绘法实施的贺辞。2005年,宁夏测绘局在《宁夏日报》开辟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专版,连续3个月在宁夏电视台播出公益宣传广告,以中国版图为背景,打出 “增强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的字幕,每周播出两次。山西、上海、江苏、山东、重庆、湖北、广东等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开展了测绘法和测绘知识网上竞赛活动,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亮点四:人人参与宣传。
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级测绘主管部门和测绘行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呈现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测绘法制宣传的良好局面。
2004年,上海市测管办除了在宣传日当天设立宣传站外,还在随后的一个月中深入到各个街道、居民小组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品近1万份,解答市民各类问题近百件,收到市民参与测绘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的答题卡近千张;黑龙江测绘局改变过去单调的宣传形式,以形象幽默的漫画和通俗易懂的对话方式,编了许多小故事,印制成1.5万册宣传材料分发到各地市;四川全省21个市州设立宣传站40处,散发宣传材料20万份。2005年,江苏全省有5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宣传活动,召开座谈会32次,设置宣传展板3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8万多份;河北省测绘局印了10万份宣传画分发到11个市,购置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宣传册,组织印制了11套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展板,在全省100个大中小学校巡回展览;云南省测绘局拨出4万余元资金编印了7.5万份宣传材料,灌制了60盒录音磁带,下发给各市州;江西省测绘局拨出数万元经费,设计制作了3幅宣传画,每幅印制1万张,通过市县测绘主管部门发至各乡镇政府,在农村地区广泛张贴。2006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局系统及省内412个测绘单位的5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宣传活动,全省共设宣传点430多个,摆设宣传展板12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贵州省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及测绘单位的6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
据初步统计,仅“四五”普法期间,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地共发放宣传材料近1400万份,出动宣传车1万余辆,悬挂宣传横幅5万余幅,制作宣传板3万余块,向群众提供测绘法律法规咨询近50万人次。
15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下,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已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普法品牌,成为宣传测绘法和法治精神的重要舞台,成为展示我国测绘法制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宣传日期间,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网站上有内容,广场上有气球,街道两侧有彩旗,测绘单位大门上有横幅,宣传车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形成了多种宣传形式立体交叉、全方位覆盖的局面,极大地提高了测绘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程度,增强了全民的测绘法制意识,为测绘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4年,新疆测绘局工作人员向行人发放宣传材料。
2006年,河南省测绘局设立的宣传展板吸引了大爷大妈的目光。
2006年,浙江省测绘局宣传人员向小朋友介绍地图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