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测绘局局长 刘和平
我局从成立至今一直履行全省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我们认为,推进测绘事业的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理顺测绘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管理效能。
统一思想认识,依法理顺省、市、县三级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
测绘法在测绘管理体制方面有四点规定非常明确:一是变过去的国家和省两级管理体制为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体制,二是变过去的分部门管理为统一监管,三是有五处提到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测绘工作,四是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必须是行政机构。
测绘法规定的四级测绘管理部门是代表同级政府履行职能。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政府对测绘工作的监管职能就会落空。应当把测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统筹起来考虑,充分看到测绘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认识到了测绘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也就认识到了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的重要性。近几年来,我省的实践充分证明,工作搞得好的市,比如晋城市,对测绘工作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比较深刻。认识提高了,机构与职能落实了,工作就搞好了。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测绘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业务知识,充分认识测绘与社会的关系。其次是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主动服务,展示测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得到社会和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提高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机构建设的认识。比如,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会,组织演示队深入各市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科技成果演示,展示测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体现测绘的地位与作用,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测绘工作以及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建设的认识。
主动汇报,加大宣传,积极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推进体制创新
理顺各级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落实职责、编制,单靠测绘局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人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必须紧紧依据测绘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了政策,就要紧紧抓住,采取一切办法抓好落实。
1995年以来,我们多次向主管领导主动汇报、加大宣传。汇报的内容主要是强调测绘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强调理顺和落实各级测绘管理机构的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与沟通。经过努力,在理顺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方面,我们得到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在2000年的机构改革中,省政府下达的我局“三定”方案将原来的三个业务处增加为四个业务处,将测绘管理处更名为测绘市场管理处;将国土测绘处更名为基础测绘处;将测绘成果科技处更名为地图编制与测绘成果处,增加设置了权属界线测绘处,处室名称与职能更加贴切,职责更加明确,形成了具有山西特色的机构模式。
为了理顺市县级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我局积极与省编办等部门联系、沟通,并形成了共识。2003年8月省编办印发的《关于明确市(地)、县(市、区)测绘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等事项的意见》,明确规定:市(地)、县(市、区)测绘监督管理职能统一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测绘执法职能暂由国土资源部门现有执法队伍履行;市(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内设测绘科(股),对外加挂XX市(县)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县)测绘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要保证工作的需要,由各地统筹考虑解决;市(地)国土资源局可增加1名副局长职数,分管测绘工作。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采取措施,逐步深入,狠抓落实
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了省以下国土资源实行直管的重大决策,省政府发文冻结了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人、财、物。针对国土资源部门体制改革对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提出的新要求,我局再一次向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汇报、请示,并建议省人大对各市贯彻落实测绘法和《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各市测绘管理机构建设情况;二是基础测绘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的建议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省人大专门发文部署了这次测绘执法检查,我局也专门抽出人员配合省人大的执法检查。
2004年10月,在省政府研究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我局呈报了专题报告,并向分管测绘的常务副省长作了专题汇报,反复强调依法理顺和落实市县级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的重要性。2004年12月省政府下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市、县(市)测绘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按省编办《关于明确市(地)、县(市、区)测绘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等事项的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转变观念,依法界定和规范省、市、县三级测绘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设法制型机关
从1997年开始,我局坚持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责任、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职能处室、每个执法责任人,实行量化管理。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从2003年开始,对各市实行了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责任制。年初与各市签订年度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责任书,把理顺和落实测绘管理机构与职能作为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年底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建设了山西省测绘局行政审批大厅,测绘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了公正、公开、透明。形成了“自我监督、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五个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省人大依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基本形成行为规范、奖罚分明、公正透明的执法监督机制。

